董存瑞

董存瑞

董存瑞(1929年——1948年),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,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,当过儿童团长,1945年8月参加八路军,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8年初春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2排6班班长。先后荣立大功三次、小功四次,荣获勇敢奖章三枚、“毛主席奖章”一枚。1948年5月25日,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英勇牺牲,当时未满19岁。2009年9月10日,董存瑞被评为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”。

董存瑞,男,汉族,原名董春睿,1929年10月15日生于河北省(原察哈尔省)张家口市怀来县存瑞镇南山堡村,小时家境贫穷读过一年书。
1940年,南山堡建立抗日政权,参加儿童团并被选为儿童团长。13岁时,因掩护区委书记(1942年,区委书记兼武委会主任王平)躲过侵华日本军队的追捕,被誉为抗日小英雄。15岁,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小民兵。
1942年的一天,区委书记兼武委会主任王平来到董存瑞的家乡南山堡,听说了十三岁的董存瑞英勇斗争的事迹,便住在他家里。后来,王平每次来南山堡,都是住在董存瑞家,给他讲了许多战斗故事。王平与董存瑞的关系深厚。一次王平从县里开会返回途中被出卖,拉响手榴弹与敌人同归于尽。董存瑞听到噩耗,悲愤不已,毅然加入了民兵组织。[2] 
1945年春,董存瑞参加了当地抗日自卫队,同年7月参加了八路军。董存瑞成为一名人民军队的战士,以后历任副班长、班长。
1946年4月初,在察北重镇独石口遭遇战中,他夺下国民党军的一挺机枪,被记大功一次,被授予勇敢奖章。
1947年初的长安岭狙击战,他在班长牺牲、副班长受重伤的情况下,挺身而出,自任班长,如期完成了狙击任务,立大功一次。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培养教育和战火锤炼,董存瑞立过三次大功,四次小功,荣获三枚勇敢奖章和一枚毛泽东奖章。
1947年3月,在平北整训期间,董存瑞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48年5月初,董存瑞所在部队参加冀热察战役。隆化县城是热河省会承德的拱卫,对方部队事先在这里修筑了大量碉堡,有些特殊构筑的暗堡被称为“模范工事”。
1948年5月25日,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,因部队受阻于对方军队的桥型暗堡,董存瑞毅然抱起炸药包,左腿负伤,冲至桥下。因身边无处安放炸药包,紧急时刻,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充当支架——手托炸药包,牺牲时,未满19岁。

 

发布日期: 2016-01-27 浏览:792  加入收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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